世界观天下!涪陵电力: 独立董事意见

2023-05-07 16:26:11 证券之星

       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

  关于第八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  根据《公司法》、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《证券法》、中国证监会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》、

上海证券交易所《股票上市规则》等法律法规和《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

有限公司章程》(以下简称“《公司章程》”)的有关规定,我们作为重庆涪

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,对公司第八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

的《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:

  一、经审阅本次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,未发现有《公司

法》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,以及中国证监会确定的为市场禁入者并

且尚未解除的情况,其任职资格合法。

  二、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符合《公司法》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、《公司章程》

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。

  三、本次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、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

能够胜任所聘任工作岗位的职责要求。

  同意聘任徐臣先生、王楠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,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

满为止。

独立董事:

  刘    斌      曹兴权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沈剑飞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二○二三年五月六日

查看原文公告

上一篇 : 孕妇心律不齐对胎儿有影响吗(心律不齐会对身体有什么影响)

下一篇 : 最后一页

x

相关推荐

精彩推送